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内怎么作废发票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废发票方法如下:
开票后,未抄税,在发票系统里有作废发票的功能,找到这张发票,直接点作废就可以了。
如果开完后,进行抄税处理了,发票不可以作废,让对方单位开拒收证明,在开票系统里做红字,税局申请红字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对于你公司作为销售方来说,作废该发票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你所在公司应该通知对方财务将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在认证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报告对方税收管理员作出适当处理。
《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第二条规定:目前,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共分“比对不符”、“缺联”、“抵扣联重号”、“失控”、“作废”、“缺红字抵扣联”等六种。
1、凡属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的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均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属于“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的发票,应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所以,你公司所在国税稽查局会根据相关规定,对你单位作出补交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内怎么作废发票的解答是否能解除大家心中的疑惑呢,发票作废有不少知识点是需要掌握的,问题自然也多,新人尤其是零基础的学员容易在这方面出问题,要及时解决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