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建筑服务要凭借证明预缴增值税吗?

2019-06-09 12: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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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建筑服务要凭借证明预缴增值税吗?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异地预缴增值税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需要哪些资料,首先最需要的就是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且要加盖哪些资料呢?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的介绍!

异地建筑服务要凭借证明预缴增值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上述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日后租入的不动产,则应该按11%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异地建筑服务要凭借证明预缴增值税吗?

办理纳税申报需携带的资料

1.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的纳税人:(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一份;(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一份;(4)《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各一份;(5)防伪税控企业,还需携带开票ic卡及销项税金统计表(抄税清单);(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软盘各一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软盘各一份,海关完税凭证和《进口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软盘各一份;(7)如企业收到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交税务机关认证(未发生业务的可免报);(8)如有免税货物销售的,需持主管区局出具的免税批文,并将复印件附于申报表后;如发生相应业务需携带以下附报资料:(9)如为免抵退企业,还需报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一份及电子数据(软盘)、《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一份及电子数据(取得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企业提供),内附进出口分局批准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视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一份;(10)《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成品油零售企业报送)。

如发生废旧物资及农产品收购业务,需携带的备查资料:

(11)废旧物资与农业产品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已开具的收购发票税务备查联或抵扣联必须按原本25份顺号装订成册,不足25份的单独装订,在正常纳税申报时,与《废旧物资/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和《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一并报国税机关审核。

2.网上申报企业报税时携带: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份、开票ic卡及销项税金统计表(抄税清单)。

纳税申报的期限

l、增值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当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特殊情况的以税务机关公告的日期为准)。

2、申报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仅予以顺延一天。(如:9、10日为星期六、星期天,那么报缴期仅顺延至11日星期一)

3、逾期未申报企业在主管区局申报。

异地建筑服务要凭借证明预缴增值税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关于异地建筑服务哪些资料需要加盖公章,上文也简单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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