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关联方利息收入能否在所得税前调减?

2019-06-10 10: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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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关联方利息收入能否在所得税前调减,法规所定都是需要实施而下的,关联方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款项利息收入要如何做账,其税务处理有何讲究,这是本文要讲述的,详情如下。

计提关联方利息收入能否在所得税前调减

计提不支付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支付了才可以。

附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

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计提关联方利息收入能否在所得税前调减

关联方对子公司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利息收入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营业税税率5%)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关联企业的往来是否计息的问题

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都属征管法调整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需要注意的是,调整是双方的,即借出款项的一方调收入后,其关联方也可进行纳税调减。

计提关联方利息收入能否在所得税前调减由会计学堂整理,以上所述也并非完美,如有发现问题,或是不能理解的地方皆可咨询,由学习课程的需求,也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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