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到职的员工应如何计算年终奖个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但是没有明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目前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也都执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为公司发放的所谓的“年终奖”
是对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所创造的效益或带来的价值的奖励。所以在发放年终奖时,应该除以员工的实际工作月份来找相应的税率;另一种意见为虽然2005年9号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是计算税率的公式中是明确除以12个月的,应该除以12个月来找相应的税率。所以贵公司应该如何执行,还请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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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取得的年终奖怎么算个税
生活中,经常在年前年后离职跳槽的人比较多,有时会出现某个员工已经离职两三个月了,其原公司年底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发现他也有份,对于这份补发的年终奖金,他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有人会认为,即然员工已经离职,就不能按年终奖计算来缴税了,应该当作普通工资计扣税,和他当月在其他公司获得的工资薪金一起合并纳税。
但小编觉得,只要该员工符合“一年只用一次”的原则,即使离职了,这笔收入仍然可以按照年终奖的计算方法纳税。
所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都没有限定员工一定是在职的,补发的年终奖毕竟也是年终奖!
职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年中到职的员工应如何计算年终奖个税的讲解是否解决大家心中的疑惑呢,对于各类奖金或是福利的个税问题,可以学习个税实务的课程学习,有需求的话就直接咨询答疑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