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后购入客货车能进项抵扣吗?

2019-06-21 07: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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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购入客货车能进项抵扣吗,进项税的抵扣和企业的利益相关,如果处理不好,可能损害企业的利益,而且是长期的,所以搞定相关业务十分重要,不能有差错。

增值税转型后购入客货车能进项抵扣吗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就此,笔者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增值税转型后购入客货车能进项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典型问题

(1)一般企业用井属于构筑物不能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从井的实物特性来看,其属于不能移动的资产,属于不动产,因此修建井所用材料、人工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水井、矿井、其他井属于“井、坑”类,分类代码为“03”,属于构筑物。因此一般生产企业自己打的水井以及矿类企业的矿井属于构筑物,修建井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不能抵扣进项税。

(2)工业企业公司领导购进小轿车作为办公事时用,请问购进时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公司购进的小轿车进项税不能抵扣。

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办公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货车、铲车、叉车、装载车等运输工具可以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转型后购入客货车能进项抵扣吗由会计学堂提供,可见不少人为此困惑,其实增值税暂时条例中有了说明,答案也简单,因为时规定,也不需要分析,本文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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