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
答:生产企业有自行出口权,出口产品一定要企业自家生产的产品,先有外商订单,向外税局领外销发票,外汇牌价在本年度将收到一笔业务时,以月初一号取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银行日记账复式账页记账,开票销售时,以美元为计算单位。(外汇牌,每月以月初中间汇率,到年底作一调整)
会计分录:外销开票时(摘要栏应注明外汇牌价)
⑴借:应收账款——某外商
贷:主营业务收入(注:外销的销售收入为不含税价)
⑵收到外汇和支付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和兑汇损益利息收支均记在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某外商
⑶外销退税有三种形式:1、又免又退,2、只免不退,3、不免不退和内销一样。
⑷退税率各行业不同到可在网上查询。
⑸不可抵扣将退税差做在主营业务成本
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⑹年终结汇时如汇兑有损失(美元户要复式账页)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换算本位币)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如果汇兑收益时财务费用作相反记录)
贷:应收账款
出口商品转内销业务的涉税处理
出口视同内销需要补缴增值税。如果是外贸企业应当在发生内销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出口转内销时,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成本的应将已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分离出来,转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当期做调整或冲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果在出口转内销的当期确认收入并进项纳税申报,不涉及滞纳金和罚款。如果属于跨期确认收入,则涉及滞纳金,但是不涉及罚款。只有税务稽查局检查发现才既涉及滞纳金又涉及罚款。
专家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年102号
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外销业务的涉税问题及账务处理,以前买衣服的时候,总有同一个尺码,有的衣服大出一号,后来知道是外销商品搞成内销了,外销的税务问题如何个解法,大家可以结合实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