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个人利息收入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
个人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没必要开增值税发~票。
个人取得金融机构以外的利息收入,可以根据付款方的要求,依法去辖区内的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
个人需缴纳的税款
如果张三2016年9月将10万元资金出借给某公司使用,约定年利率为10.3%。2017年9月,合同到期后张三应取得利息收入1.03元。
(一)增值税及附加
张三收到的1万元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该如何缴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首先需要判定张三取得的1万元利息收入,属于按期取得还是按次取得?如果属于按次取得,则张三应该缴纳增值税;如果属于按期取得,则张三不需缴纳增值税。
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执行不尽一致。个人认为,张三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一次性取得,应属于按次取得的情况,张三应该缴纳增值税。
由于张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10300÷(1+3%)×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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