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处理差异

2019-08-30 18:14 来源:网友分享
1882
借款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处理差异,借款费用的类型不少,如果要分析会计和税法的处理差异,就必须按照类别来,因为所适应的税法规定不同,差异体现也不通,本文仅作参考。

借款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处理差异

1、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相同之处。①对借款费用范围的规定相同,即都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产生的汇兑差额等;②对借款费用可以
 资本化的资产范围的规定相同,即都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会计准则和税法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和期闯的规定基本一致。

2.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之处。

(1)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如果高于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超过的部分不得计人资产的价值,也不得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而会计准则是按照实际利率计算资本化金额或费用化金额。这里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是由于计量口径不一致造成的,属于永久性差异。如果对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则当期纳税申报时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在资产未来使用年限内将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资本化的部分分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对借款费用进行费用化
 处理,则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2)由于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的比例超过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产生的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和按会计确认标准确认的资本化金额之间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塞异,不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资本化的部分在资产未来使用年陵内分期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

借款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处理差异

(3)企业将闲置的专门借款存人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确认为利息收入,会计上作减少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处理。由此造成资产的账而价值小于计税塞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填报当期的纳税申报表时,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规定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其他借款费用不予资本化。另外,购置、建造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但如果中断是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予资本化。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差异分析

在财税[2007]80号文件下发之前,对于会计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支出是否应当纳税调整,一直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税法确认的利息支出应为企业实际应当支付的利息,即会计与税法存在暂时眭差异;第二种意见认为,会计与税法无差异。而财税[2007]80号文件显然支持了第二种意见。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各项条件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个条件是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个条件是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第三个条件是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主要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

企业只有在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

借款费用会计与税法的处理差异的整理供您阅读,如果这是一个解答题,怕是很难完整解答,实际工作中也不会一下都遇到,不过学习就是需要系统、完整,这就是最起码的要求。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会计上要怎样处理,与税法有差异吗,税法上又怎样处理?

  • 存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着重解决了存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着重解决存货的计税基础、扣除、纳税调整和损失的税务处理问题。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存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联系与区别。   一、存货的范围与确认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存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存货的范围与确认是一致的。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在会计处理上,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

  • 永久性的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不需要账务处理是吗

    永久性差异,是因会计与税法口径不同,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体现在当期应交所得税中。差额*适用所得税率。

  •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处理坏账时,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能确认巨额坏账准备,但税法一般不接受这种处理方式,因为这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基。 在收入确认上,会计制度和税法虽然都遵循配比原则,但两者有所区别。会计上更注重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包括对象的配比和期间的配比,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税法则从保护税基、公平税负的角度对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加以规定。 在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上,会计在一些情况下会放弃原则,以使会计信息更相关。例如,新会计体系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而税法则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运用,因为征税属于法律行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较高,而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 会计与税法6大差异

    1、会计是一门技术性的学科,主要负责对组织内外资产、负债、权益变动的记录、汇总、分析、表示,以及组织内部经济活动的计量;而税法则是一门法律性的学科,主要负责对社会上的经济活动征收税收,规定纳税义务人必须遵守的纳税义务,以及具体税收计算、缴纳等实务。 2、会计工作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其主要工作是记录和分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事项;而税法的对象是社会经济活动,其主要工作是确定纳税义务,规定减免税、免税、专案征税及税务实务等内容。 3、会计的内容涉及企业账簿的建立和完善,但不涉及征收税收;而税法的内容涉及征收税收,但不涉及企业账簿的建立和完善。 4、会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企业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帮助企业改善内部管理,协助企业决策;而税法的最终目的是收集社会经济活动的税收,保证国家正常收支,维护政府的财政稳定。 5、会计的科目通常有收入、成本、支出、利润等,而税法的科目则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 6、会计的相关规定通常受到会计准则的限制,而税法的相关规定则是由税法给予的。 拓展知识:会计与税法并不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之间存在相互补充、配合的关系,会计人员需要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以确保记账准确,而税务人员也需要充分理解会计的基本原理和规定,以确保税务征收的准确性。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