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假币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2019-09-09 14: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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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假币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银行有权利没收假币,如果企业在银行办理业务,拿出了假币,那也必定是会被没收的,这部分也算是企业的损失,那么是否可以作税前列支呢。

没收假币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持有、使用假币均属于扰乱金融秩序,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持有、使用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且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企业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因失误而收取假币,进而被银行没收的情形,虽然可能不至于导致刑事责任,但如果允许税前扣除这部分被没收的假币,这部分不合法的支出由国家税收利益买单显然是违背税法精神的。

实务中这部分支出应该由责任人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十三、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没收假币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什么叫税前列支、税后列支?

这个“税”是指“企业所得税”

所谓“税前列支”就是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开支,税前扣除的。

所谓“税后列支”就是指:与上面正好相反,不以有开支的费用等,但如果支出了,在年底税务“汇算清缴”时,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的,当然企业在申报时,也可自行调整的。

税前列支是指企业所得税按照税法准予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税后列支是指超过税法准予标准外的额度。

企业每年会计期间终了四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

没收假币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的讲解就是这些,税前列支说的就是企业所得税,从概念上说就是如此,具体的相关政策,大家可以另作咨询,有需要学习有关课程的学员,也可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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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出纳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一、二条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以上政策分析,虽然出纳人员被骗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但从被骗的“过程与情形”上看是“有关”的,另一方面,出纳人员被骗后,也属于现金短缺的情形之一,减除责任人的赔偿后,实际的损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损失证据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可否税前列支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可否税前列支

    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必须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根据规定,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若经国税总局审核,准予税前列支,则可以税前列支。 拓展知识: 税前列支的概念,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是专门用于规定企业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利润分配原则,在会计上税前预提的规定,可以在计税期间内将会计期间未计入应税所得额的费用预提到当期纳税计算中作为减免项目,以减少当期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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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笔担保损失如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可按照相关规定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该笔担保损失如与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则不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扣除。

  • 1、资产减值损失是否要税务局备案?2、备案后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可以税前列支?即不用纳税调增?

    你好1.   一般的 正常损失不用备案的;    2. 除非你金额很大; 为了避免风险; 可以提前备案给税务局报备下 3.  到时备案税务局允许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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