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中共同赡养人信息一定要填吗

2019-10-15 15:1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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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种我们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如何符合条件的话就要填写,更多的关于个税专项中共同赡养人信息一定要填吗的解答,会计学堂的小编在下文为您讲解,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

个税专项中共同赡养人信息一定要填吗

答:符合的话是可以填写的,共同赡养人:指的就是本人与兄弟姐妹,其中,独生子女不必填写;非独生子女的,如果只有二个,分摊方式选择平均分摊,每人按1000元/月扣除,如果有超过二人的情况,选择约定分摊的方式,且单人扣除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其他兄弟姐妹的所有信息.

赡养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当父母年迈的时候,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不仅是指精神方面的赡养,还包括物质方面的,是需要支付赡养费,陪伴父母的.那么,两个儿子如何赡养老人?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 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 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个税专项中共同赡养人信息一定要填吗

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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