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单位材料付款如何核算

2019-10-26 17: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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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后,很多税收政策都发生了改变,对这些政策不了解的会计朋友们非常头痛,在建筑企业证书挂靠市场中,都会有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依据的,而且也有具体的核算流程,挂靠单位材料付款如何核算,针对这个文体小编整理了相关文件,并且为你找了案例方便理解吸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定没有问题!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挂靠单位材料付款如何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原则

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

(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一个项目部.

挂靠单位材料付款如何核算

二、具体的会计核算流程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被挂靠方项目部专属账户收到挂靠方存入的购买建筑材料,特别是购买主材和设备垫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项目部专属账户名称)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人名字)

特别提醒:财税2016 36的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根据以上税收政策规定,自然人无息借款给公司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利息的增值税.因此,挂靠人将垫资存入项目部专属账户,可以无利息的借款,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被挂靠方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被挂靠方凭借挂靠方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完税凭证,并交纳税金后,才向发包方开具预收款部分的增值税发票.另外,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第三条"关于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确认销项税额的时点"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早于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基于以上政策依据,被挂靠方收到业主或发包方的预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付款/(1+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业主预付款/(1+11%)×11%]

法律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基于此规定,被挂靠方收到发包方或业主预付的工程款或开工保证金的情况下,被挂靠方必须履行依法在工程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预缴增值税.

以上就是挂靠单位材料付款如何核算的全部内容,看完上文你是不是知道了,被挂靠方在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预交增值税时,挂靠方先垫资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预交增值税,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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