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和利润表收入不符可以吗

2019-11-01 15: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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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结果如下: 1.少申报收入20万,补交增值税3.4万元,2.7月发出商品未开票收入50万,应交增值税8.5万,共计11.9万.其中第一项少申报的收入不可冲回,第二项收入可冲回.现在我们9月正常网上申报时,要把第二项冲回时,税政科说:在增值税附表(一)中,在未开具发票处用红字冲回.那么利润表和增值税表中收入可以不符吗?

增值税申报表和利润表收入不符可以吗

对照上面的情况,利润表和增值税申报表数据应该一致.原因是你没有记账,少申报收入、未开票收入补充申报后应该增加主营业务收入,与开票不开票没有关系.利润表和增值税申报表可以不一致,譬如销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申报表反映收入,但在会计核算时,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结果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反映,与利润表中的收入没有关系,必然造成不一致.

我现在销售固定资产后就形成了纳税申报表收入与利润表收入不一致的情况,这样没什么影响吧?

没有影响,你销售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在营业外里,总体没变化.

增值税申报表和利润表收入不符可以吗

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与会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不一致是否有风险?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的销售额是按照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确认的销售额,在会计报表(利润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是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二者确认的依据不同,产生的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比如公司用采购的货物用于捐赠,在会计处理上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但是在增值税处理方面,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该视同销售,在申报时可以作为无票收入申报,在未开具发票项目对应的行列填报.

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与会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不一致属于正常现象,如果不能上传申报表时应该找税务人员手工或者后台系统处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损益表不一致可以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与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一致,是可以的.

在正常的财务核算中,企业的产品销售额通常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而其他销售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这就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与损益表主营业务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其他业务收入通过其他业务利润科目核算,不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中体现、固定资产处置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体现,而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只要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必须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反映应税销售额.

结合上文内容,增值税申报表和利润表收入不符是可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与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一致,也是可以的.会计学堂小编提醒大家,不一致的情况是常有的,如视同销售的事项发生,会计上不确认为销售收入,但税法上要求体现收入并提缴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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