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标和电脑分开买的算作固定资产吗

2019-11-21 22: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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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和电脑分开买的算作固定资产吗?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如何在申报表体现,很多会计从业人员都不知道,小编的理解是分开买不是固定资产,在鼠标和电脑一起购入时才属于固定资产.不知道的朋友可以看看会计学堂小编整理在下文的内容!

鼠标和电脑分开买的算作固定资产

答:不算

1、鼠标和电脑一起购入,属于固定资产.作为电脑一台入账.

2、如果是电脑的鼠标坏了,另购新的鼠标, 那新买的就属于"低值易耗品"或者"管理费用--办公费"了.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如何在申报表体现

固定资产清理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如下:

假定该资产原值10万元,计提折旧1万元,现出售价格9.5万元,填写公式如下:

1、主表:

第5栏"(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填列9.5÷1.04=9.13

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列(9.5÷1.04)×4%=0.37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列(9.5÷1.04)×4%÷2=0.185

2、附表一:

因按规定不允许开专用发票,假设已开具普通发票,在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对应的"4%征收率"的列次填报.销售额、应纳税额与主表第5栏、第21栏一致.

鼠标和电脑分开买的算作固定资产吗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如何在申报表体现

填表注意事项:

1、如果销售的是2009年1年1日以后的应该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填列.

2、如果是销售以前的,应该按4%填列在21行,减征50%填在23行.

3.符合免税条件处理固定资产收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八、九行和附表一的第三项"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明细"内;

4.不符合免税条件处理固定资产收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五行,按4%计算税额填在21行,减半征收的减征额填在23行.在附表一的第二项"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内填写详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二条第(七)款规定,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第(十六)款规定,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将不含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将不含税销售额与1%的乘积在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体现.

鼠标和电脑分开买的算作固定资产吗?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如何在申报表体现的全部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属于低值易耗品或者管理费用,看完上文你知道了吗。如果想了解更多会计资讯,可以关注会计学堂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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