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会计计入哪个科目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第一步:确认应交税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核算销项税、进项税等,因此可以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第二步:确认税金减免为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免额度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5月1日起,兼有的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将原增值税业务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与本次营改增后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当这两类业务的月销售额均不超过,或者其中一类超过但另一类没有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时,可分别就没有超过标准的销售额,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月、6月的增值税,其申报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简而言之,兼营原增值税业务(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营改增业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将两类业务的销售额合并计算后来判别,而是分别予以判别;其营改增项目销售服务的销售额既不与营业税营业额合并,也不与同期的原增值税项目合并计算.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免税 会计计入哪个科目的全部内容,把减免的税款计入营业外即可,看完上文你学会了吗?想了解更多会计内容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关注会计学堂官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