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所得税预缴怎么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润总额)*25%
如果预计销售1616.4万元,暂不考虑本年利润总额: 应交所得税=(1616.4*15%)*25%=60.615万元.
企业所得税采取季度(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法缴纳.但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两种观点的存在,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无所适从.
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开发产品周期长,并且存在对未完工产品--房屋预先进行销售,收取预收款现象.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0%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征收土地增值税按规定税率和增值额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需要在国家财税政策的要求下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实施核算,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处理的特殊性.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目前,市场环境竞争激烈,营业税存在重复增税的弊端,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除了上文所讲解的房地产所得税预缴怎么算,房地产的税务处理还有很多,以及各种各样的会计账务处理等等,如果有想学习的同学,不妨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在会计学堂获取更丰富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