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的进项抵扣明细如何写
答: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根据取得的凭证类型,分别计算进项税额.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因此,该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232.84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税额"列,第8b栏"其他""份数"列填写1份,"金额"列填写2587.16元.同时,还需将上述内容填入本表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
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
答:们知道,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而目前新政策允许旅客运输服务抵扣了,这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虽然这部分支出在企业日常支出占比也不大,主要是差旅费中核算,但是苍蝇腿腿也是肉,吃到点算点.
那旅客运输服务具体操作呢?3月2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便明确了,旅游运输服务的抵扣细节.
如果取得专用发票当然按专用发票抵扣规则抵扣,勾选确认,但是我们很清楚,日常取得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基本很少有专用发票的.可能有些大型企业集中为职工订购机票,集中结算,可以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基本无法取得专用发票.
上述的内容到此结束,关于火车票的进项抵扣明细如何写,大家应该都有所掌握了吧.抵扣的明细直接说明实际情况即可,注意要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抵扣.会计学堂每天进行更新,欢迎大家多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