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票收入发生退货如何处理
按自己的原始凭单 做为记账依据即可.
以前有收入都是填 在未开票收入里,现在退货了,自然是减当月的未开票收入,如果不够减,就以负数来显示.不要和开票的相混了,只要是真实的就没关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销售收入的确定是: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如果贵公司八月份已将货物发出,应该确认收入,并发生纳税义务,此时应该缴纳增值税,开具发票.发生销货退回时应开具红字发票,冲减收入.贵单位没有在确认销售时开具发票,可能涉及八月份少缴增值税款的风险.
销货退回的账务处理?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其次,做好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负数
贷:库存商品 负数
销售退回,一般是允许抵减当期销项税的;不允许抵减增值税的情况,只有在购买方存在,对于销售方是没有影响的,只需要正常计算增值税应可以了.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商品退回的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商品退回的账务处理如下:
退回销售商品时,做红字冲销凭证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红字)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退回商品按照原销售结转的成本计算冲回,需要查阅原销售月份的销售成本,工作量相对较大.而由于企业生产销售商品通常是大量、连续的,其生产、采购成本波动应当是平稳均衡的,因此,我们可以将退回的商品视为退回后于当月又售出,这样,就可以将退回的商品数量直接在当月销售数量中扣除即可,也就是意味着,退回商品冲回的销售成本按照当月单位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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