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怎样才能为小微利企业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国税总局答复,分公司虽为独立核算,但不可单独适用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应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分支机构明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为什么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
原因分析
根据我们从税务部门了解到的信息,2019年第二季度,税务登记信息为"分支机构"或"分总机构"的,除非特殊情况," 小型微利企业 " 栏默认为"否",且不可修改 .无论该分支机构填写的是纳税申报表A类还是B类.
以往,税务系统并无此校验规则,分支机构填报预缴纳税申报表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都能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加了上述校验规则后,分支机构填报预缴纳税申报表时,即使分支机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预缴时也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务部门为什么出此检验规则
噼里啪智能·财税研究院分析,这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逃避税款.
以往的政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限定较为严格,所得税优惠力度较小;而根据现在的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大大放宽,且优惠力度很大,那么企业就有动力设法让自己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一个可行的办法是,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独自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话,预缴时就能少缴税款.不过,出台此项校验规则后,这个方法行不通了.
分支机构该怎么纳税
如上所述,分支机构无法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下的税率(25%)预缴企业所得税.
所有的分支机构都会受到影响么
不是!根据目前的校验规则,只有独立核算、填报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分支机构,才会被认定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对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进行汇总申报,并判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分支机构只需根据总机构分配的税款申报缴税,不涉及小型微利企业的数据填写与条件判定,因此,不受此校验规则的影响.
会不会导致企业多缴税款
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因此,即使季度预缴时多交税了,年度汇总清算时也可申请退税.
会不会要求补缴税款
根据上述校验规则,分支机构自今年第二季度不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追溯以往,目前不确定.具体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局.
分公司独立核算怎样才能为小微利企业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大致就讲完了,分支机构不论是否当时选择为是否非汇总或者独立核算或者按照总局答疑,都不能以自己独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因为本身就不是法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