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铺租赁如何获得税收优惠
商铺租赁税收免租部分按房产原值的70%*1.2%税率计算。
第一年按商铺原值的70%*1.2%税率计算。
免租期内的房产税=商铺原值的70%*1.2%/2。
2020门面租赁有税收新政策出台吗
目前,门面租赁税收并无新政策出台,参照以前的政策规定。门面租赁主要收税的税有:
(一)营业税:
1、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2、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必须提供有效,准确凭证。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房产税:按租金收入12%征收房产税
(四)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或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部门核实计税。
依据:1、《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公告》(地税公告〔2011〕19号)规定:为贯彻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税收政策,充分体现国家对个人的税收优惠,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征管,现将有关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调整如下: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政策
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税收政策
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营业税。
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12%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六款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企业自用或出租地下商铺该如何缴纳房产税呢?
一、一般规定
(一)纳税义务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拥有房屋产权按规定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二)计算口径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例1:A公司向B公司购入一地面百货商城,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房屋总价24000万元,于2016年12月10日办理过户,2016年12月28日,A公司取得房屋权利证。商城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给C公司,租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租金520万元。计算A公司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减除幅度为20%)。
解析:因为百货商城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给C公司,所以:
A公司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2000×(1-20%)×1.2%=115.2万元
A公司从租计征的房产税=520×12%=62.4万元。
二、特殊规定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文件规定,企业自用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且用于工业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用于商业和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二)案例分析
例2:A公司向B公司购入一单独建造的地下商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房屋总价8000万元,于2016年12月10日办理过户,2016年12月28日,A公司取得房屋权利证。地下商铺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给C公司,租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租金200万元。计算A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减除幅度为20%,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比例为70%)。
解析:因为地下商铺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给C公司,所以:
A公司从价计征的房产税=4000×70%×(1-20%)×1.2%=26.88万元
A公司从租计征的房产税=200×12%=24万元。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财税〔2005〕181号文件对企业拥有且自用的地下建筑物涉及的房产税与地上建筑物相比有一定的优惠,按以上折算比计算可少交30%的房产税。企业出租地下建筑物,无任何优惠。
(三)注意事项
1、企业出租地下建筑,应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与房屋相连的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应将地下地上建筑物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公司商铺租赁如何获得税收优惠的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吗,会计学堂小编认为,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各地不一致);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