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0-05-09 08:2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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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高危行业都是会强制购买意外保险的,有些企业老板安全起见的话也会为一般的员工购买意外保险,假如企业给自己员工购买了意外保险,有员工正好意外伤害了,那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好好捋一捋.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方式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给员工交纳保险,分为基本社保和商业保险.基本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设置社保明细科目归集公司负担和员工负担的计提、代扣和缴纳核算处理;商业保险按职工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员工福利明细科目归集核算.

方式二:

如果是全额为员工买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计入福利费

计提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具体看员工在什么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为公司财产买的保险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

职工意外保险增值税进项会计分录

从会计理论考虑,该费用属于员工福利、应该予以计提或摊销,但这笔费用涉及到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这种商业保险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不能做为公司正常费用.

综上,建议不做计提或摊销,而是在支付时一次计入费用,并且单列明细核算,以免产生税务风险

建议分录: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银行存款

职工上团体险相关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分析以上政策可以得到,团体意外险没有列入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实质上具有福利性质,不得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做会计分录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给大家分两种方式作出了解答,第一种是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第二种是全额为员工买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计入福利费,好了,本文就分析完了,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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