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一年物业费怎样交税
1、 如果只收取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尚未发生应税行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预收款,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动产租赁已实行营改增)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等情形外,不能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
2、如果收到预售款时,已开具全年收费的发票,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都要按全年物业费缴纳税金.
3、税金及附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会计上收入确定时间存在差异,平时工作中要注意区分.会计上,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第八项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税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营业收入款项"和"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应税行为.除已开具发票的,为发票开具的时间.
预收物业费预收一年的怎样开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第四项第8点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预收一年的物业费,先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为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未开具发票的,在未提供物业服务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该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应在每月提供物业服务后确认增值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与会计上按月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没有差异.
预收一年物业费怎样交税?物业费的问题是大家基本上都要面临的问题,大家首先要确认应交税费,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然后确认税金减免为营业外收入,这些内容会计学堂小编都已经给大家讲解清楚了,有什么不懂的再来了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