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2020-06-12 10:0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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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票的备注栏来说,是可以不用填写的,毕竟备注栏是辅助的栏目,如有需要填写就是了.发票有着专票与普票之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也不是必须填写的,根据情况来即可.相关讲解会计学堂继续往下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可以不填写,如果业务需要加备注,那也可以填写,备注是辅助信息,做备忘.

填制要求如下:

增值税普通发票 通常只需要填写公司名称,自2017年7月1日起,开普票也需要填写税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所有的项目,包括公司名称、税号、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的作用

各联的作用:

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想必通过上文阅读,大家也都清楚了.不过专票的填写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不然去认证的时候可能会不予通过,专票只有认证成功了才能够抵扣.好了,会计学堂的讲解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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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吗,可以不填写吗

    你好,这个一般是要填写,不可以不填写

  • 收到增值税的发票,普票和专票备注栏要必须写吗?

    要求必须备注,你看这个  1、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2、差额征税开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建筑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4、销售、出租不动产   销售、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6、销售预付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   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   8、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来源:上海税务  2019.3.11

  • 老师,5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必须写内容么?

    你开什么内容的发票

  • 老师你好 我咨询下 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内必须填写还是不填写也可以

    你好,这个不是必须填写的。

  • 出口发票必须填写备注栏吗

    你好 是的 我们都是要求必须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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