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教育经费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做: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知识】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或贷: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教育经费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分录,您现在可以单独做了吗?假如您还有什么疑问,不妨问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