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多扣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增值税发票忘记作废多交的税该怎么入账?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第四条规定,主管国税局为纳税人代开的发票作废或销货退回按现行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时,由主管国税局退还或在下期抵缴已征收的增值税,由主管地税局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或者委托主管国税局在下期抵缴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体退税办法按《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4〕47号)执行.
用红字冲回原分录在本月调整过来: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借:税金及附加 **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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