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加计扣除账务处理
根据最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即按13%抵扣进项税。强调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的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所以在购入时按票面的金额和税额外处理:
借:原材料—X原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加计扣除2%部分]
贷:原材料
这里要注意:用于生产17%税税率的货物,必须是分别核算的。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按差额计算后得出进项税额填写,并在附表二第8a栏反映。
农产品收购无发票怎样账务处理
单位收购农产品,自己可以拿着相关资料到税局代开。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好后,再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认证。
金额小的话拿收据入账,大的话让对方以个人名义到税务局代开
可以,摘要就写暂估入库。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开票后,就做红字冲回。然后重新按发票金额入账。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加计扣除账务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税法对农产品收购方面的内容可以好好读读,关于农产品加计扣除对于农产品生产加工方面的内容就是上面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