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确认坏账收回账务处理
坏账收回时的会计分录是:
1、计提坏账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收回还没确认的,正常作账,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账款,月末按已提和应提的坏账准备差额对“坏账准备”进行调整。
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即平时并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而只是到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已取消这种核算方法)。
坏账确认坏账收回账务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本文默认是坏账确认后收回,而不是确认和收回,一个是前后发展的逻辑,一个是并列的逻辑,请大家认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