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2018-08-31 16: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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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在经营过程不可能完全避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属于正常范围内,像常见的存货盘亏,小编下面就来讲讲自然灾害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抵扣的。

自然灾害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进项税能抵扣。

进项税做转出,只有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才不予以抵扣。

自然灾害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自然灾害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该条所列举的“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仅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而言,并没有包括条例第十条第(三)项“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在内。

自然灾害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为会计学堂整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可有不少,如果我们能记住这些,对于自然灾害的进项税的处理自然也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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