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利息账务处理
1、计提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2、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要是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发生的,就可以计入开发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能计入开发成本吗?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利息账务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每个行业的都是一个生态,财务只是一个方面,但是也必然受其影响,如果你是在房地产企业做财务,就要懂得这一行的相关财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