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期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2016-10-27 13: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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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已于2016年6月28号截止报名,第四期报名时间为8月28号到8月30号。

报名时间:8月28号到8月30号


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4号到10月号;

 

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题型分值:

科目

单选

多选

判断

其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0分

40分

20分

案例分析题20分

会计基础

20分

40分

20分

计算分析题20分

会计电算化

10分

20分

10分

实务操作题60分

 

考试教材:

新大纲教材

 

考试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

 

操作软件:考试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考试时间:10月11号到10月号;


准考证打印入口:

/zkjcy/kszx/ksbm/160406_3732.html

 

成绩查询:

/zkjcy/kszx/ksbm/160406_3732.html

 

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的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

 

取证流程:

考生可在考试结果公布后6个月内,凭《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考生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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