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手续费返还有关增值税的规定
所谓个税手续费返还就是指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相应的比例(一般是2%)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原本这算不上大钱,可是,营改增后,这块到底是征还是不征增值税,完全成了糨糊,比如深圳、内蒙税务局出的指导文件,就规定“代扣代缴个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增值税”;而湖北国税明确,个税手续费返还,不缴增值税。
征税派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税后,税局返还的手续费,实际是企业向税局提供了扣缴服务,税局相当于拿“手续费”购买了企业的扣缴服务,和政府采购企业的服务类似,所以要按服务缴增值税。
企业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无须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现行增值税制制下,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应属“非经营活动”,而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相应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亦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而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说,该行为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构成要件,无须在取得当期就该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一种针对流通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流转税,其征税对象为经营活动。
2、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不满足经营活动的特征,属于非经营活动,依法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为会计学堂整理,这类收入不具有经营性,就不在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内,这个行为的性质你如何看呢,本文算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