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中教育附加税如何计取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计算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营改增以后建筑工程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税率为11%。建筑业“营改增”,涉及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
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公式不变。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主材价差、主材费(或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计入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是价外税,税在价外,要想形成一个正确的造价,必须首先把“可抵扣的增值税”从价格之中给“掰”出来。
住建部办公厅赶在财税36号文之前,发出了关于调整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文),这个以办公厅而非部的名义发的通知,对工程造价进行了一个非常笼统的指导,大概说来分为三步:
①先计算出不含可抵扣增值税的成本
②再在其基础上,加上管理费和利润等标高金
③ 再乘以111% 于是就得出了整个工程在增值税环境之下的造价。
顺便可以看到,在住建部办公厅看来,未来的工程造价,都是含可抵扣增值税的含税价。这个方法近乎于纸上谈兵,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可抵扣的增值税”到底是多少呢?这可不是一个眉头一皱,就能算出来的东西;其次是没有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建筑工程中教育附加税如何计取为会计学堂整理,通常一次大的改革后,大家是不习惯的,如果触及的利益很大,会很不适应,本文简略的述说了这个问题,感谢大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