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货进项税额处理

2018-09-30 14:5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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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货进项税额处理,增值税的处理都有一定处理机制,以下是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提供的内容,有任何的疑问可以在问答区进行讨论,实操问题可以学习课程解决,详情如下。

销售退货进项税额处理

销售退回,也就是销售的货物退回,此时就要把原先的销售冲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销项税额(红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当月未抄报税,专用发票直接作废;已跨月或当月已抄报税需要(在专用发票开具的下月到发票认证期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退货进项税额处理

案例

原材料发生退货,进项税该怎么处理?

1、由购货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2、交一联给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3、收到销售方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通知单》一起作为进项税转出的依据。

1、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已认证的发票发生销货退回,由购买方向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对退货的部分做进项转出。

2、销售方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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