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的样品用于赠送或出售的会计处理
研发样品收入应当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跟正常商品出售一样,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用于样品及赠送的自制产品的账务处理 赠送的样品账务处理是按成本转账和交税。
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的相关规定: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条件。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研发的样品用于赠送或出售的会计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因为赠送个销售是两类不同的处理,财务方面也需要区别开来,大家除了这个问题外还有其他的疑问也不妨直接在线向我们来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