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高价收购股权的会计处理
1、接收投资单位
借:实收资本——出让人
贷:实收资本——受让人
2、出让股权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受让人
贷: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投资收益 (如果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
3、受让股权单位
借: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 (股权面值)
营业外支出(折价购买,贷记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一、在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情况下,企业收购股权、资产相关交易均要求按以下原则进行: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实践中,大多以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比如,乙公司收购甲公司的股权,是向甲公司的股东进行收购的,交易的双方应该是甲公司的股东和乙公司,和甲公司没有关系,如果说有关系,也就是股权收购造成了甲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因此不会有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投资方高价收购股权的会计处理为会计学堂整理,这类的业务不会太多,当然企业就是属于投行类企业,就另说了,有关股权收购的财务处理知识,大家可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