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城建税怎么处理?

2018-10-22 09: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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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以后的房地产方面税收方面有不小的变动,这些作为该行业的会计是最有感触的,以下相关的内容为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城建税怎么处理,从哪开始讲述呢,就从会计处理说起,然后是相关政策内容。

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城建税怎么处理

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 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用--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房地产企业预交增值税城建税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第十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退还纳税人。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要同时预缴附加税吗

企业预缴的增值税是否也要计提、缴纳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因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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