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怎么税前扣除
1、借入款时: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借出方应在每个核算期末确认利息收入,借入方应在每个会计期末确认利息费用。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借出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所属纳税期,将利息收入确认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约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在到期日所属纳税期申报该笔利息收入。
3、《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且根据现行营业税相关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借入方预提未付的利息支出,又无法取得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如何确定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利息税前扣除时点?
可以扣除,银行借款利息本身就复利计算,利息属于合理费用,所得税前按财务费用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息怎么税前扣除为会计学堂整理,有关长期或是短期借款的账务的文章,小编整理了不少,大家可以搜一下,参照着读读,也可以在线问问本网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