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6+1)行业如下:
1. 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因此,这里的所有企业是指除了上述(6+1)行业之外的所有企业。
2018年7月2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表示,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宏观政策取向。下一步将进一步减税,2018年至2020年底,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即所有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都可以享受75%加计扣除,初步测算全年减收650亿元,聚焦科技创新着力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更有利于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
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会计学堂整理,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共同发布,如果你有时间,也可以读读原通知,本文仅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