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的应纳税款怎么计算?
答:股权激励中的股份支付要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一次行权税款的计算.
个人在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工资、薪金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
二、一年中多次行权的税款计算.
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新个税法修订后的工资薪金等多项收入并入综合所得,增加了专项扣除,起征点上调为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按年所得分别计算.
以现金结算员工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如何账务处理?
1.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3.可行权日之后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成本费用,而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即等待期内按照受益原则处理,等待期后不按受益原则处理.
现在你知道员工股权激励的应纳税款怎么计算了吗?现金支付和股权支付都是常用的激励方法,多学习多理解操作起来就不是难事.还想咨询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与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咨询,会有你满意的答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