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资产投入新公司可以税前扣除折旧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因此,资产投资单位应按规定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和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会计处理时,也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的规定,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而评估则是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对出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投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新成立的公司,评估资产投入新公司可以税前是否扣除折旧,这个要看评估的固定资产投入时是否能取得相应的发票,如果有可以按照折旧金额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反之,则不能。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哪些
我国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符合固定资产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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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评估后实际的公允价值入账并按税法规定计提,如果取得发票的可以在税前支出,如果没有发票需要做纳税调增。希望本次回答能帮助你解决问题,如果还不明白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尽快回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