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没办竣工结算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答:《企业所得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假如你公司还没有与承建方就新建厂房工程进行完全结算,也没有取得承建方的正式发票,但是该新建厂房已投入使用.那么根据以上税法规定,你公司可以先按厂房建设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如果最后所取得正式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应在厂房投入使用后的12个月内进行调整.
施工企业采购材料未开具发票,应如何处理?
答:供货商应该开具普通销售发票.按照规定对方不应该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供货商没开来发票就人账,将来此 笔成本不能税前扣除.未取得发票也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导 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 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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