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资产折旧会计处理
长期闲置固定资产停止使用有两种情形:
1.闲置停止,此停止为暂时性的。
2.“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预期不会再通过使用或处置为企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此停止是永久性的。在会计上已经停止确认为固定资产,也不存在计提折旧的问题,税法上也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所以,税法上的“停止使用”无论是暂时性的闲置还是永久性的报废转出,都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
3.对于暂时性的闲置,预期通过使用还会为企业产生经济利益。在会计处理可以计提折旧 。而税法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不要提折旧?
闲置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闲置资产折旧会计处理由会计学堂整理,有些企业为了增加利润(仅仅为会计上的)将变为停止使用,也是出于一个会计上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