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如何申报税前扣除
办理方式: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一)清单申报:
⒈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⒉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⒊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⒋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⒌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二)专项申报:除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外,其它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申报,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必须关注的5个要点!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年末时没有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申报,是否可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实际资产损失是在账务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吗?
实际资产损失可以申报扣除,要同时满足条件:1)损失实际发生;2)已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资产损失在实际发生年度没有扣除的,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以后五年内通过专项申报追补到发生年度扣除;
3、什么是法定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在什么时候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是实际没有发生处置、转让资产的行为,但发生了符合财税【2009】57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按规定计算确认的损失。比如坏帐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要在账务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4、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担保的损失可按相关规定申报扣除。
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
5、企业研发支出发生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因业务创新但政策不明确、不配套等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并准予在税前申报扣除,但应出具损失原因证明材料或业务监管部门定性证明、损失专项说明。
6、企业将不同类型的资产打包出售,售价低于成本价产生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将不同类别的资产捆绑(打包),以拍卖、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其出售价格低于计税成本的差额,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并准予在税前申报扣除,但应出具资产处置方案、各类资产作价依据、出售过程的情况说明、出售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资产计税基础等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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