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货物没有销售出去能不能抵扣进项
可以抵扣,但是这批商品也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如果入账,肯定是要视同销售的,这批商品的成本应以营业外支出转出,不计入营业收入科目。
可以抵扣。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付出时:
借:营业外支出(包含销项税)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进来的票,最好是认证,按我的分录做,税务那里也没问题,做了进项,也做了转出,税是平的,建议要做一份更换商品的协议,标明原因,商品也不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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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进项的购进货物销售后能不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进项的购进货物,只是没有进项税额抵扣,但销售当然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 票,只是按规定申报交纳增值税就可以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虽然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三种情形,但并没有规定没有进项的购进货物销售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虽然没有对增值税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提出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实际发生购销业务的双方、也就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销货方和购货方的银行账户,与实际收取货款或支付货款的银行账户一一对应,实际收取或支付货款,肯定不能是第三方的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购进的货物没有销售出去能不能抵扣进项由会计学堂整理,刚开始学习的时候,零基础的学员是非常痛苦的,那就是有力也没处使,咨询答疑老师会好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