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房屋按评估值入账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固定资产——房屋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所述房屋作为盘盈固定资产并对盘盈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可将评估重置价值作为计税基础,从次月起计提折旧。
盘盈固定资产事项属于非正常事项,建议企业完备盘盈事项的处理说明(含管理层签署的处理意见及评估重置价值报告等书证),以备税务机关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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