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谴费会计分录

2019-01-21 17: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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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在现在这个社会还是比较多见的,很多人都在经营劳务派遣公司,赚取服务费.其实劳务派遣公司的账务处理还是很简单的,但是依然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处理.本文将介绍一下劳务派谴费会计分录.

劳务派谴费会计分录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 办公费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劳务派谴费会计分录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以上详细介绍了劳务派谴费会计分录,也讲解了什么是劳务派遣公司.其实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是很简单的,会计处理也相对比较简单.如果你不会处理做账,建议你认真阅读本文,如果阅读后还是不太明白,建议咨询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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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派谴会计分录怎么写

    您好,劳务派谴会计分录,请参考以下内容,谢谢。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税率6%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开票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另: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去税务机关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去税务机关发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另: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及开票样式 【例】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征收率5%。 原营业税=(1000000- 800000)×5% =10000 元 现增值税=(1000000- 800000)×5%/(1+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9523.81 =990476.19 元。 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接上例】一般纳税人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800,000.00/(1+5%)×5%=38,095.24元,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8,095.24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76 贷:银行存款 800,000.00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2.小规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3】如果小规模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6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60,000.00/(1+5%)×5%=2,857.14元,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57.14 主营业务成本 57,142.86 贷:银行存款 60,000.00

  • 公司请劳务派谴的临时工,中介公司开发票,计提和计提分录怎么做?

    借:劳务成本,贷:其他应付款

  • 劳务派谴开税票无需再交个税吧?

    您好,不涉及支付员工所得等就不用交个税了。

  • 公司现在代理一家劳务派谴,这家公司收到了工厂的给员工的工资,工厂已经把员工的社保还有个人所得税的费用一起支付了。但是劳务派谴公司实际上没有申报,也没有交钱。现在在税务还有在会计分录这两面要做什么工作呢

    意思是没有给工厂开具发票吗?

  • 劳务派谴公司,7月份不发工资,要计提科目怎么做

    工资计提(应发工资数) 借:制造费用—工资 (生产人员) 管理费用—工资 (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工资 (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 借:制造费用 (生产人员) 管理费用 (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 (销售人员)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 / 医疗等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面1和2可以合并处理,这里分开是为了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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