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加计扣除比率
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万元,就可按175万元(100万×175%)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对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口径进行了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不是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个人觉得不是。
国务院只是发布一个方向性的政策,不会去咬文嚼字。但是就这句话来看: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很明显,所有企业是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的。
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里,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同时还规定了一句,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而119号文就规定了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高新企业加计扣除比率由会计学堂整理,税法适用的对象有哪些,是不是所有高新技术企业,这是一个点,实施过程中,大家不要以为是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