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月的发票如何作废
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原因: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上个月的发票怎么作废?
上个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可以冲红,重开。
到税务局税政管理科申请冲红,也就是开负数发票。上月一正,本月一负,抵消,再重新开正确的。发票二三联一定要追回,以便办理发票冲回并保存供税务局日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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