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的做账?

2019-01-26 16: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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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就是因工受伤,企业员工在工作中负的伤,其诊疗费、药费、住院费都有企业行政承担,在治疗期间公司还得支付工资,这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但是有的意外避免不了,那么,小编整理了关于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的做账的问题,带着这个问题,跟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

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的做账

答: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的做账?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会计学堂小编提示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上就是就保险公司员工工伤赔付款的做账问题处理方式,大家现在清楚了没有?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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