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购买方应该怎么做账
答: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企业对于财务工作的要求也逐渐变高.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销售折让购买方应该怎么做账的介绍.希望大家看过后都能在之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现常见错误.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