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提前赎回会计处理
发债机构应于赎回前91天以前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赎回计划,同
时通过《中国证券报》或《金融时报》以及中央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并公
开征集持有人赎回申请书。
中央结算公司根据持有人反馈的赎回申请和发债机构计划赎回总额核定赎回数额。当申
请赎回总额不超过计划赎回总额时,按申请额足额进行赎回;当申请赎回总额大于计划赎回
总额时,按申请总额与计划总额之比等比例地进行赎回。中央结算公司相应编制特种金融债
券赎回名册通知发债机构。
赎回资金支付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发债机构应于赎回资金支付期限之前三个工作日将赎
回资金拨入中央结算公司帐户,中央结算公司在收到此项资金后按赎回名册向持有人支付,
并出具新的债券托管余额确认书。
发债机构对未赎回的债券,到期应按其他方式偿付。
债券提前赎回会计处理案例
A 公司在2003年1月1 日发行了¥100,000,票面价格10%的债券,结束日在2013年1月1日。
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两次付息。债券以114%的价格卖出。市场利率是8%。
后因为利率下降,A 公司在2006 7月1日赎回债券,下面是该日的会计分录
债券利息费用 借4,400
债券溢价 借600
现金 贷5,000
问该日赎回债券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行时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应付债券
借:银行存款 114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4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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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确认应付利息,摊销发行溢价。
分录为:03年6月30日为例
借:财务费用 (市场利率×摊余成本)114000×8%÷2=4560
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40
贷:应付利息 (票面利率×面值)100000×10%÷2=5000
其余···略··(摊余成本为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
债券提前赎回会计处理的解答供您参考,这类问题如果放在正式的工作中会更有效果的,如果是应付考试,背一背也就能够应付,本文由会计学堂整理,更多会计学习的内容尽在本网。